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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牛致公众函
发布时间:2021/06/10     作者/来源: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致消费者、j9九游国际真人的合作伙伴和媒体朋友:

      近期,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关注到,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及其非法红牛饮料产品中国代理商持续对中国红牛渠道j9九游国际真人的合作伙伴进行严重滋扰,通过大量投诉和诉讼等获得程序性文件或裁定书后,在没有实质性裁决结果前,散发给媒体并大肆进行舆论炒作,甚至以“标题党”网文误导公众,已经严重背离法律诉讼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之性质。我们严重关切并做如下声明:

      1、中国红牛从未收到任何法院作出的关于商标侵权的裁定

      截至今日,中国红牛从未收到任何法院作出的关于商标侵权的裁定。6月9日,在网络出现“红牛禁售”不实报道时,湖南长沙华厦糖酒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发出的任何民事裁定书。况且,行为保全民事裁定书也仅是法院对当事人华厦糖酒公司销售行为作出的程序性法律文书,诉讼保全措施与案件最终结果没有必然联系,更非对红牛商标侵权的认定。同时,该保全行为也仅对涉案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能肆意扩大和演绎,更不能据此恐吓和威胁中国红牛其他销售商下架或停止销售。

      我司将全力协助华厦糖酒公司依法提起复议,维护其合法权益。面对恶意市场滋扰和诋毁,我司将一如既往与经销商和渠道商朋友站在一起,做好支持和服务,做经销商的坚强后盾,对市场上恶意散播不实言论,实施商业诋毁的单位和个人,我司将和经销商朋友一道依法维权。

      2、中国红牛生产销售合法依据有坚实基础,具有法律保障

      中国红牛依据1995年11月10日签署的《协议书》(50年协议)、《合资合同》享有在中国合法使用红牛商标并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产品的权利。《协议书》第一条规定:“只有丙方(即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丁方(即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第七条规定:“本协议有效期五十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资合同》第十九条约定:“合资公司(即中国红牛)的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据此,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9日之前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中国红牛上述权利之规定明确且具有法律保障。自泰国天丝2016年提起诉讼至今,未有任何中国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任何生效裁决,否定中国红牛的上述合同及法律权利。中国红牛将继续依法行使上述合法权利,为中国广大消费者提供合法且26年“一以贯之”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将依法打击并查禁泰国天丝在中国违法生产和销售的非法红牛饮料产品。

      3、中国红牛成就是遵循诚信,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的成果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守信既是法律原则,也是重要的道德规范。作为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型饮料制造商和销售商,中国红牛在26年里与股东、员工、j9九游国际真人的合作伙伴、消费者共同成长,也是在秉持诚实善意、不诈不欺、言行一致、信守诺言等基本原则达成的共识,勤奋劳动换来了巨大事业成功。

      2012年之前,中国红牛第一代合伙人严彬先生和许书标先生通过诚实守信、求同存异、密切合作,直接促进红牛品牌在中国的成功,也为中国功能饮料行业和品类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许先生去世后,中国红牛及实际运营人华彬集团本着极大的诚意和善意谈判,以图推进红牛在中国的持续发展。但遗憾的是,泰国天丝第二代继承人假谈判、真“备战”,最终撕毁合约、挑起事端,在多次威胁并成功获得中国红牛诸多承诺兑现后,悍然发动多起诉讼,使中国红牛员工和j9九游国际真人的合作伙伴陷于恐慌和迷茫之中。

      中国红牛出品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是1995年中食公司申请,原卫生部批准配方和保健食品批文才正式上市销售。2019年泰国天丝在国内上市的三种所谓红牛饮料,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进口及国产版)不仅是严重违反1995年“50年协议”非法产品,而且无论从产品设计理念还是实际配方、成份都不是真正的红牛饮料,安奈吉更是假以红牛商标,配方和成份用的是其他饮料产品,对消费者涉及欺诈。

      泰国天丝受益于中国红牛的快速发展,目前仍有高管在担任中国红牛的董事,2016年以来却不惜许以重金挖角,另起炉灶,组建新代理团队,招募在中国红牛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掌握中国红牛管理制度、法务体系、营销数据甚至全国销售网络等商业机密的员工,已经构成严重的不正当竞争,更无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可言。

      4、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应从不正当行为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滥用诉讼权利是对诚信原则的极大破坏。泰国天丝及其代理商明明知道红牛商标权属案及商标侵权案等多起诉讼仍在各级法院审理之中,明明知道目前尚未有一例有效红牛商标侵权的判决,仍然在全国大量散发《关于停止销售侵犯“红牛”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请求函》,大量举报投诉销售中国红牛产品的市场主体、小微企业,甚至提起“一事多起” 诉讼。这些行为已经不是在保护合法的诉之利益,而是随意滥用行政诉权和法律诉讼并通过大量不实网络报道,旨在威胁中国红牛渠道经销商、给中国红牛百万从业者带来巨大心理压力,混淆三个“红牛”商品从而从中谋取利益。特别是长沙行为保全裁决,法院给当事人裁决书尚未寄出,中国红牛禁售等不实消息被大量披露于网络。这些滥诉行为,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给我国法治建设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加大红牛纠纷的不必要社会成本。因此,中国红牛将依法举报,向有关部门反映其背后涉嫌不正当竞争的利益链,请求相关部门规制其滥用诉权。

      黄台之瓜,何堪再摘。中国红牛是中国功能饮料品类的开创者、行业发展的贡献者。2016年以来,中国红牛以最大努力一边发展一边应诉,不仅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在维护12000多名员工和数十万经销商、供应商等从业者民生利益,维护消费者实实在在的权益。保护知识产权根本要义是保护创新、保护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泰国天丝及其代理商利用法律诉讼技巧,行为保全等程序的便利,借用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践踏各方长期形成的契约精神,特别是过度解读甚至歪曲法律文书进行舆论误导,已经严重阻碍了红牛品牌持续做大做强,更在中国商业环境中树立了一个借名尊重知识产权实则威胁产业链发展和贡献者各方实际利益,阻碍中国饮料行业健康发展的负面典型。

      中国红牛坚信各级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将依法作出公正裁决,以还原事实真相,正本清源!我们将保持必胜的信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坚定维护中国红牛及上下游产业几百万就业人员和数十万经销商以及中国数以亿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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